在2014-2015学年中,全院党支部和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做出了贡献,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党支部组建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的支部。
2.党支部班子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路线,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注重加强支部建设,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支部建设与教学、学习、科研等工作高度融合、互为促进;支部工作措施符合实际,工作运行有序,组织生活正常化;支部带头人表率作用好,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支部体现出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党员队伍好。支部全体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爱岗敬业,学习认真,带头促进教风、学风,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工作、学习成绩优良,支部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党支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得到群众肯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当学年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
2.思想政治坚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自觉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党员意识浓。
3.行动落在实处。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坚持带头政治理论学习,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带头服务群众,心系师生,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始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岗位、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无私奉献,发展全面,成绩斐然;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群众反映好。
二、评选比例
(一)评选先进党支部3个。
(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其中教工、学生各5名。
三、评选程序
(一)各党支部认真总结一学年的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各党支部可推荐1-2人参评优秀党员,党员人数多的可推荐3人。学院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三)学生党支部申报材料由学生工作组审核后组织现场答辩评比,学生工作组根据答辩结果提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对教工支部和学生工作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七一”前夕对学院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形成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氛围。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认真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增强透明度,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树立党内先进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支部建设,加强党员先进性、模范性教育的重要手段,提升党支部工作上新水平。( 中共江南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6日)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药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