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2020年7月22日
泾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是高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教育良好氛围、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竞赛活动的“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激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竞赛组织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团安寺部门贝页人和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共3名组成。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经费预算决算,审核认定竞赛类别,制定并定期更新《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裁决其他重要事项;同时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下设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相关竞赛事项、协调安排竞赛有关事宜、发布竞赛信息,核准竞赛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落实对参赛师生的表彰与奖励、协助管理竞赛成果。
第四条 根据竞赛具体情况,学院(部门)可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和指导专家组。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由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计划,筹措竞赛经费,组织开展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具体工作。指导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教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类竞赛的层次、组织质量、比赛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为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提供建议,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等。
第三章 竞赛类别
第五条 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具体分为:A类(含1级、2级)、B类(含1级、2级)和C类(含1级、2级)。
第六条 竞赛类别认定原则:(一)A类竞赛
赛事范围覆盖全国或多国,有世界著名高校或多所具有相关专业的“双一流”高校参赛,一般具有分级选拔过程,在国内或国外有极大影响力、具有很强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学科竞赛可认定为A类竞赛。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认定为 A类1级竞赛。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A类2级竞赛: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排行榜》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相关竞赛;(2)世界范围内公认的权威性高、影响力大的国际竞赛;(3)国家部委主办的权威性极高、影响力大的全国范围竞赛;(4)国内具有明显行业特色且业内认可度极高、对学生培养有重大作用的全国性竞赛。(二)B类竞赛
赛事范围覆盖全国或某一省份,有众多高校组成代表队参加,在省内或区域内有选拔过程,在全国或全省有重大影响力、具有较强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学科竞赛可认定为B类竞赛。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B类1级竞赛:
(1)由国家部委直属单位主办,全国范围、具有很强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竞赛;
(2)由全国性学术团体主办,全国范围、具有很强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竞赛;
(3)在全省及跨省区域内举办的A类1级竞赛的分区赛(省级赛)。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B类2级竞赛:(1)由全国性学术团体主办的影响较大的学科竞赛;(2)由省厅级部门主办的影响较大的全省性或跨省区学科竞赛;
3.在全省及跨省区域内举办的A类2级竞赛的分区赛(省级赛);
4.其他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国内外学科竞赛。
(三)C类竞赛
1.在全省或跨省区域内举办的 B 类竞赛的分区赛 (省级赛);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可认定为C类1级竞赛。
2.市级部门或国内知名高校组织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可认定为C类2级竞赛。
第七条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对学科竞赛类别实行定期认定、定期复审和动态调整。新增学科竞赛的分类,由学科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向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提交新增学科竞赛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有学科竞赛类别的变更,由学科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向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提交竞赛类别变更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竞赛规模、影响力变化等变更支撑材料。
第八条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对学科竞赛活动实行分层管理:(一)鼓励有条件的学院主办或承办B类及B类以上学科竞赛;(二)主办或承办学科竞赛,由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与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参与学科竞赛,由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组织。第四章 竞赛运行流程
第九条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对学科竞赛实行项目化管理。每年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排行榜》最新公布的“中国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结合优势专业建设及学院组织参加各学科竞赛的申报情况,调整确定A类2级学科竞赛立项目录,由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发布。
学院(部门)干每年年底进行《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项目调整申报,提交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由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审核,确定下一年度各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负责的竞赛项目和运行经费。
第十条 学院(部门)按照审核通过的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组织、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学科竞赛实行“一赛一报”制,每项竞赛开始前,竞赛管理责任掌院(部门)均须报备,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每项竞赛活动结束后,由学科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报送获奖信息、进行资料归档、填写竞赛总结等。
第十一条 主办(承办)B类及B类以上学科竞赛的,原则上由主办(承办)学院(部门)于每年年底报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做好通知发布、报名组织、竞赛评审等工作。
第五章 竞赛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学科竞赛活动经费可由企业赞助、校拨资助、单位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
校拨竞赛经费资助原则如下:
(一)受资助的竞赛需经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认定。(二)竞赛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竞赛所需的专家指导、专家评审、材料消耗、竞赛报名、集中培训、竞赛运行管理、差旅、奖励等费用。
(三)学校每年划拨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并另设学科竞赛奖励经费。
(四)主办或承办B类及B类以上学科竞赛的,需向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提出经费申请,由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由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预算申报。
(五)对于同一系列的竞赛,原则上只支持较高级别的赛事。
第六章 竞赛激励措施
第十三条 对竞赛获奖项目的奖励标准:
获奖等级获奖类别
奖励金额(元/项)
A类1级
一等奖20000
二等奖10000
三等奖8000
A类2级
一等奖8000
二等奖4000
三等奖2000
B类1级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000
三等奖800
B类2级
一等奖800
二等奖500
三等奖300
第十四条 一次竞赛获多个级别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获金奖、银奖、铜奖或冠军、亚军、季军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进行奖励。A类1级和B类1级竞赛中设有特等奖的,奖励金额按一等奖标准上浮50%; A类2级和B类2级竞赛中设有特等奖的,奖励金额按一等奖标准上浮25%。A类1级竞赛的金奖按照特等奖标准予以奖励。
第十五条 竞赛奖励以参赛项目团队为单位进行奖励,50%的奖励经费发给各项目的获奖学生;另50%的奖励经费发给竞赛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所属学院,并纳入学校层面教学业绩性绩效,如与学校相关文件奖励重复的,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十六条 对参与学科竞赛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创新创业训练学分和第二课堂学分。对于获得A类竞赛奖项的本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研究生。
第十七条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奖项的,按照职称申报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江大校办〔 2017〕75号)同时废止。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印发